近日,市政府出臺了《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進一步完善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機制,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。
該《辦法》適用于市財政部門和市直預算部門開展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,包括項目支出績效評價、部門(單位)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和財政支出政策績效評價等。將結果應用方式細化為結果反饋整改、結果報告與公開、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、綜合考核及監督問責幾個方面,詳細說明了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的多種渠道,明確規定各評價主體在結果應用中的職責,并將績效評價結果納入政府綜合目標考核范圍,逐步培養各預算單位“花錢必問效,無效必問責”的績效意識。
這是我省首部以政府名義出臺的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制度,《辦法》的出臺為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提供了制度保障,也為推進我市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改革,強化評價結果問責機制奠定了堅實基礎。市財政局將根據《辦法》的規定,進一步強化評價結果應用效果,增強財政支出的科學化、精細化管理,推進我市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改革。